岗位职责: 1、受项目经理领导,是项目施工现场全面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者。对工程工期、质量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; 2、领导编制项目施工生产计划(年、季、月、周)。负责审定、考核分包单位月、周计划,并组织贯彻实施; 3、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既定的方针目标。直接领导计划统计、文明施工、施工机械设备、现场材料等各项管理工作; 4、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施工程序、科学安排施工作业。加强指挥,合理调度,对施工过程质量、环境和安全生产进行控制、检查,并贯彻纠正和预防措施; 5、负责协调总包各工种间、总包与各分包间交叉施工中相互配合工作。组织对项目施工资源进行协调、调配; 6、贯彻公司质量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,配合建立项目质量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。组织落实质量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,组织施工过程的绩效监视和测量及现场文明施工旬检制,争创文明安全工地; 7、参加监理或总包召开的工程例会,协调解决监理和施工过程中各相关方反映的问题与矛盾,达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; 8、主持本项目经理部的生产例会,落实项目施工生产计划和完成情况; 9、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项目成品保护措施和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; 10、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,具体负责质量事故、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 任职要求: (1) 国家二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,大学学历,熟知消防施工工艺; (2)十年以上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历,五年以上项目经理施工经历; (3)45 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精力充沛; (4)思想素质过硬;为人正直、坦诚,公正磊落,坚持原则,持重宽容; (5)较高的领导艺术和合作精神;具有较强的超前意识和困难承受能力;较强的谈判和沟通能力; (6)较好地掌握现代施工管理、技术管理、经济管理的理论知识以及国内、国际工程管理和合同管理; (7)具备法律基本常识,掌握国家政治、经济政策、制度和要求。 (8)项目经理工程业绩无重大事故立案。 |